纪检监察室
2022-01-18
来凤县人民医院 27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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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所属科室和支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情况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执行人民政府决策情况。在《党章》和《行政监察法》规定范围内,对本单位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。
(二)协助本单位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会同有关科室和支部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纪、政纪教育。
(三)监督、检查本单位及所属科室和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。
(四)督促、协调本单位研究制订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。
(五)受理对检查、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,调查处理检查、监察对象违反党纪、政纪的案件。
(六)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、本单位党委、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