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院须知
尊敬的病友:
感谢您对我院的信赖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为使您及所有住院患者保持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,请您及您的亲朋好友于我们合作做好以下工作:
1.探视陪护
以有利于患者诊疗及康复,不影响医疗秩序和其他患者诊疗为原则,按值班护士要求探视。院内严禁喧哗,影响患者及其他患者的诊疗及休息;严禁干扰医院工作秩序。
是否留陪由医务人员决定,留陪人员必须遵守医嘱,认真履行职责,不随意离开。
2.病房制度
(1)请遵守病房查房制度,查房时间勿离开病床。
(2)请在护士为您送口服药和注射药物时,勿离开病房。若发有口服药,请按时、按量服用。
(3)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,讲卫生爱整洁,爱护公物,节约用水用电,讲究文明礼貌,配合医务人员,互相尊重、互相合作、互相监督。
(4)控制电视音量,勿干扰病人休息。凡有危重病人、特殊病人、医生查房时等请勿开电视,医护人员有权根据情况开关电视。
(5)请您遵守作息时间,有需要请按传呼器。严禁高声喧哗、吸烟、饮酒、赌博等。
3.安全
(1)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,谨防钱物丢失。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请沿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序撤离。
(2)住院患者不能外出、外宿,如自行外出致使诊疗、护理措施不能落实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陪护人员必须到位不能擅自离开。
(3)请您在院内或病区行走时,小心摔伤或跌倒;若行动不便,请您必须在有人陪护的情况下方能离开病床。
(4)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病区内严禁携带和使用各种炉具、电器(如酒精炉、电热毯、电炉、取暖器)等易燃易爆物品。请勿玩弄传呼器、电话、中心吸氧、中心吸引器、中央空调、电视机、饮水机等设施。
4.授权
请及时告知主管医师特殊检查(治疗)或手术同意书是由自己签字或指定代理人签字。如由指定代理人签字,请填写授权委托书以书面指定代理人签字,授权范围请注明。请确保代理人在相应时刻履行责任。
注意事项
(1)来我院住院属医疗保险的患者,因病情急需使用非医保类药品治疗,请您理解和同意。隐瞒既往病史造成不良后果,自行承担责任。
(2)对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(除精神病区封闭性管理外)应有亲属陪护,医院不承担对患者的监护责任。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亲属应判明患者能否自行对其住院期间的行为负责,决定是否留陪,医院同样不承担监护责任。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住院期间患者的行为自行负责。
感谢您和亲属能遵守我院制度并配合医疗工作!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