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科
(一)根据具体建设计划和投资情况,协助医院领导制定建设项目计划,向卫生局、发改局等主管部门申报立项,制定并报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。
(二)按上级要求,编制、汇报基建投资执行情况统计报表,协助财务科编制年度决算报表。
(三)及时向城市规划、国土、计划和建设主管部门申报联系,协调好医院内外关系。
(四)按基建工作程序,向规划、国土、环保、消防、卫生监督、绿化、质监、安监等部门办理工程报建和专业报建审批手续。
(五)根据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协助财务科作好投资估算。
(六)根据国家和省、县政府部门建设工程的法律、规范规定、标准和招投标程序,制定建设项目投标文件,办理建设项目设计、监理、施工招投标,分头组织中标单位按医院《合同管理办法》签定相应合同,执行合同初审职能。
(七)按照医院建设计划和使用科室要求,积极主动协助、督促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、基坑支护等阶段设计,在设计单位协助下办理扩初、施工图审查及卫生专项设计审批手续,根据批复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落实整改。同时把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值、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预算情况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。
(八)做好工程前期三通一平及管线、树木迁移、建筑物拆除的管理工作。
(九)在建设期间,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进场,办理相关手续。
(十)在施工过程中,作为医院驻场代表协助监理进行土建、安装、装修施工质量的监督和协调工作,协助、督促监理进行各个环节使用的材料质量和工程量的检查确认,项目工程质量、进度、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。
(十一)认真负责地对工程预算或工程量清单进行初审,根据医院审核意见,办理工程款的支付,审核计算资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,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计算初审及送审工作。
(十二)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资料和竣工图整理。竣工验收后,按有关规定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程招投标、合同、开工审批、现场签证、材料送审、报验、竣工验收、预结算等文件。
(十三)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协助项目专业验收工作,并负责办理已完工程移交和备案手续。协助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办理固定资产移交。
(十四)保修期内工程质量跟踪和保修服务。
(十五)积极向上争取项目、准确及时完成各项资料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
